《澳門法學》2026年第1期(總第63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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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法學》2026年第1期要目
【永遠的懷念】
1.懷念兩位法學前輩高銘暄先生、李步雲先生
唐曉晴
2.罪刑法定原則法定化與高銘暄教授的學術貢獻
趙秉志、袁彬
3.“人權”入憲與李步雲教授的理論和實踐貢獻
肖武
【名家特約】
4.“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的法理邏輯與實踐展開
鄒平學
【論文】
5.涉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案件刑法認定的規範路徑
——以“胡某弟非法經營案”為例的展開分析
胡江
6.論數智時代GPS偵查程序的構建
陳戀
7.論促進“高水平安全”的法律原則
劉強
【書評】
8.主持人語:信息隱私法的理論重構與未來圖景
鄭戈
9.少有人走的路
——評《信息隱私:制度議題與多元理論》
楊子超
10.數字時代法律的道路:評《信息隱私:制度議題與多元理論》
邱遙堃
11.“從理論到理論”
——網絡信息與數字法治議題研究再反思
戴昕
【區域法治研究】
12.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功能構造、制度實踐與發展可能
李天雨
【港澳法治研究】
13.論香港普通法優勢與國家涉外法治建設的融合實踐
張旭
14.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區租管地決定的憲法基礎
肖峻峰
15.“一國兩制”下規範交通事故不顧而去行為的立法比較
——兼論澳門逃避責任罪的改革
霍嘉誠
【域外法治研究】
16.德國近四十年網絡犯罪立法總述評
劉夢
【永遠的懷念】
1.懷念兩位法學前輩高銘暄先生、李步雲先生
作者:唐曉晴(《澳門法學》編委會、澳門大學法學院)
2.罪刑法定原則法定化與高銘暄教授的學術貢獻
作者:趙秉志、袁彬(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内容提要:罪刑法定原則的法定化是我國刑法法治化的重要標志。我國1979年《刑法》沒有明文規定罪刑法定原則,同時還規定了有悖於罪刑法定原則的有罪類推制度。1997年《刑法》規定罪刑法定原則並廢除類推制度是我國刑法理論研究直接推動的結果。高銘暄教授關於罪刑法定原則的刑法定位、基本價值、派生原則、司法貫徹等問題的闡釋為我國罪刑法定原則的法定化及其展開做出了重要的理論和實踐貢獻。以罪刑法定原則為基礎,高銘暄教授對犯罪構成理論、死刑制度改革等刑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本土化、法治化研究,是對構建新中國刑法自主知識體系的重大貢獻。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則;類推;法定化;高銘暄;自主知識
3.“人權”入憲與李步雲教授的理論和實踐貢獻
作者:肖武(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
内容提要:“人權”入憲在當代中國人權發展進程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使“尊重和保障人權”上升為國家意志,成為國家的核心價值觀,中國憲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以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治國理政的一項基本原則。“人權”入憲離不開李步雲教授的極力推動,他既從學理上闡釋“人權”入憲的重要性,為“人權”入憲掃清理論障礙,又長期呼籲並在關鍵時刻“臨門一腳”,在李步雲教授的建議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最終載入憲法。
关键词:人權保障;憲法原則;李步雲;國家價值觀
【名家特約】
4.“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的法理邏輯與實踐展開
作者:鄒平學(深圳大學法學院、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港澳及國際問題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是維護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必然要求,其憲制依據源自憲法和基本法。從“堅持行政主導”到“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這一話語轉變標志著對行政主導體制的認知由制度確認進入效能優化的新階段,行政主導體制的優勢最終要體現為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管治成效。從角色定位看,行政主導體制以行政長官為核心,在特別行政區治理中居於超然地位,其最核心的角色是連接中央與特區的關鍵樞紐。同時,作為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對特區的整體治理成效承擔首要責任。隨著“一國兩制”實踐進入新時代,“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下處理好行政與立法的關係尤為重要,未來應當堅持行政與立法以協作配合為良性互動模式的基本原則,以高官問責制為核心的公務員改革作為執行保障,並最終以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的管治成效作為對行政與立法協作的檢驗。
关键词:行政主導;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一國兩制”;行政長官
【論文】
5.涉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案件刑法認定的規範路徑
——以“胡某弟非法經營案”為例的展開分析
作者:胡江(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毒品問題治理研究中心[毒品犯罪與對策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胡某弟非法經營案並不是孤立的個案,其折射出的是涉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案件在刑法適用上面臨的普遍性困境。在涉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案件增多的毒情形勢下,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出台的《昆明會議紀要》雖然對此類案件的實務認定作出一些規定,但此類案件存在的認定難題與理論爭議並未就此消解。為此,應當在明確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具有雙重屬性的基礎上,注重考察主觀方面對此類犯罪認定的影響,區分其是基於醫療等合法用途還是濫用等非法用途,進而分別適用毒品犯罪或者藥品犯罪等罪名。基於對罪名間相互關係的分析,未經許可經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行為在觸犯妨害藥品管理罪的同時,也可能觸犯非法經營罪,兩罪之間存在競合適用的關係。在適用刑罰時,要充分注意法理和情理的關係,基於對案件特殊性的考慮,作出既符合法律規定又兼顧社會公眾基本情理的判斷。
关键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途;毒品犯罪;妨害藥品管理罪;非法經營罪
6.論數智時代GPS偵查程序的構建
作者:陳戀(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
内容提要:數智時代GPS偵查不再僅是定位追蹤,而是融合大數據、AI形成高效犯罪防控體系,但這種偵查方式存在超法定範圍、程序失範、第三方數據調取無規制等問題,根源在於偵查權制約機制有待完善以及法律規制更新速度無法適應技術賦能的發展。立足本土實踐,借鑒域外經驗,構建“權利分級保護+動態程序構建”的規制方案,具體規制措施為:明確隱私權與個人信息(含敏感信息)的分級保護對象及方式,按權力干預程度將GPS偵查動態分為即時監控(強制措施)、數據調取(任意措施)、追捕(弱強制措施)三類,並分別細化規制程序。以此來破解GPS偵查性質定位偏差與程序混亂難題,平衡打擊犯罪與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益保障,為刑事偵查程序完善及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操作性的指引,推動公法與私法權利保護的銜接。
关键词:GPS偵查;強制措施;隱私權;個人信息;分級保護
7.論促進“高水平安全”的法律原則
作者:劉強(江蘇大學法學院)
内容提要:“高水平安全”是一個包容性概念,對這一概念的深刻剖析離不開對安全的理解。從經驗中歸納,對安全的認知主要有四種類型:手段型安全、服務型安全、商品型安全、資本型安全。它們的正當化的進路須遵循人的目的性、內容的均等性、防止負外部性以及公正性的標準。在具體法律制度中,各種類型的安全都要在上述標準的約束下遵循對應的法律原則,從而實現“高水平安全”,更加規範地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實現高品質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关键词:數字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高水平安全”;安全類型
【書評】
8.主持人語:信息隱私法的理論重構與未來圖景
作者:鄭戈(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9.少有人走的路
——評《信息隱私:制度議題與多元理論》
作者:楊子超(山東大學紀檢監察學院)
内容提要:《信息隱私:制度議題與多元理論》首先對形式主義法學方法進行了細緻且嚴厲的批評。但這不是學派之爭,而只是為了後續的問題分析進行的理論準備。本書不僅在理論上貢獻頗豐,與實踐結合也相當緊密。隱私、數據、聲譽是本書的三大部分,其採用的多元規制模型覆蓋全面,但依賴理性人假設,且表現出法律中心主義傾向。在當前的技術條件下,社會信用體系本身能力不足,本書原創的“看破不說破”理論能夠予以回應。對社會信用體系的實用主義分析雖遵循了科學範式,卻忽略了政治過程,後者對於研究方法的評價十分重要,因為權力分配問題存在於制度建構和運行的全過程。
关键词:形式主義;數據產權;多元規制;不完全理論化合意
10.數字時代法律的道路:評《信息隱私:制度議題與多元理論》
作者:邱遙堃(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和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
内容提要:《信息隱私:制度議題與多元理論》是運用社會科學理論研究數字法學問題並通過前沿研究反思經典理論的代表作。然而,書中所用的多元規制理論不僅對不同規制方式之間的關係與互動缺乏更進一步的闡釋,而且代碼也許只是法律與社會規範的執行手段而非與之並列的規制方式;所用的關係進路不僅略顯形式主義而缺乏實質性,成為經濟分析的下位執行理論,而且關係主義理論的多樣性、關係概念本身的不確定性,也使得建立一套統一的關係主義法學變得更加充滿挑戰。更重要的是,社會科學面對新興問題的不確定性,司法過程運用法社會科學的可能性,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的折衷可能與未來前景,皆構成社科法學研究與發展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因此,這條數字時代法律的道路仍然有待繼續探索。
关键词:信息隱私;多元規制;關係主義;社科法學
11.“從理論到理論”
——網絡信息與數字法治議題研究再反思
作者:戴昕(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武漢人工智能研究院)
内容提要:網絡信息與數字法治議題是當下法學研究領域中的熱點,但相關研究的持續推進仍需致力於在理論層面尋求突破。想保持相對於傳統研究的前沿性,數字法治領域的研究仍應堅持提升其理論化程度,更多結合社會科學等外部視角,以及以霍菲爾德法律關係理論為代表的負載價值前見相對較少的形式化理論。在發展變動迅速的新興論域中,對於以萊西格的多元規制框架為代表的經典網絡法理論,應超越口號化和平面化的運用,挖掘其中更具層次性與動態性的部分,並可在原有理論的周邊探索更新和創新。同時,應重視經驗對理論發展的重要性,以新經驗檢驗、完善既有理論。數字法治領域的理論研究者在與實務界互動時,應對自身的實際角色及相關預期有更清晰的認識,在此基礎上提高能動性和自主性。
关键词:數字法治;理論;經驗性;多元規制
【區域法治研究】
12.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功能構造、制度實踐與發展可能
作者:李天雨(武漢大學法學院)
内容提要:經濟特區授權立法是在改革開放初期形成的特殊立法形式,制度基礎在於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下的地方立法分權與法制統一原則的彈性空間。觀察改革開放四十餘年的立法實踐,經濟特區授權立法有效承擔起了構建特區規範秩序、充當全國“立法試驗田”的任務,發揮了“規範供給”與“立法試驗”的功能,同時存在明確涉及法律保留事項的情形。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概括性授權特性使得不同經濟特區之間呈現出了基於在地化原則的差異化立法特徵,並且自身的事項範圍向社會治理領域發生了擴張。同時,對已經受到關注的經濟特區授權立法與一般地方立法混同問題,應由地方立法機關通過規範立法程序的方式予以解決。新時代背景下,經濟特區授權立法應繼續維持概括式授權,以支持在地化立法創新,並立足改革開放創新實踐,進一步發揮“立法試驗”功能。此外,經濟特區授權立法、浦東新區授權立法、海南自貿港授權立法的突出特徵均在於因授權行為而具備了額外的立法權限,三者之間在事項範圍、監督機制等方面存在制度整合空間。
关键词:立法試驗;法律保留;法制統一;區域治理
【港澳法治研究】
13.論香港普通法優勢與國家涉外法治建設的融合實踐
作者:張旭(蘭州大學法學院)
内容提要:香港普通法制度以判例法為核心,強調程序公正與契約自治,能夠與國際商事規則和仲裁實踐高度銜接,是香港長期保持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地位的制度優勢。隨著香港由“背靠祖國、面向世界”向“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戰略定位轉變,其普通法優勢逐漸從單純的國際商事平台功能轉向國家涉外法治的重要支點。香港普通法制度通過安全導向與開放規則的雙向聯結,既服務於國家主權與安全需求,又依託雙向規則流通與跨境爭議解決的多法系適應力,推動內地法律與國際規則的互動。 通過加強內地與香港法律制度對接與規則銜接,推動香港全球商事爭議解決的高效化與多元化,拓展其在國際治理與法治發展中的制度性參與,並以普通法優勢反哺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能夠形成制度與人才雙輪驅動的支撐格局,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
关键词:香港普通法;“一國兩制”;涉外法治;國家安全
14.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區租管地決定的憲法基礎
作者:肖峻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内容提要:在特區租管地決定中,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特區取得內地特定區域的土地使用權與管轄權,屬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創新實踐。“管轄屬性”和“租賃屬性”不足以概括其複合法律效果,特區租管地決定在授予特區管轄權的同時,改變了原本在特區租管地實施的法律的適用條件和特區本地法律效力的空間範圍,也使港澳基本法的屬事效力發生了變動,還就國有土地租賃事宜創設了個別規範。在複合法律效果的背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制定權、法律修改權以及全國人大通過港澳基本法授予的專門職權為其提供支撐,這種複合型決定為反思我國憲法實施制度提供了嶄新的實踐素材。
关键词:特區租管地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複合性;“一國兩制”方針
15.“一國兩制”下規範交通事故不顧而去行為的立法比較
——兼論澳門逃避責任罪的改革
作者:霍嘉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澳門理工大學)
内容提要: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積極促進互聯互通,三地居民在“一國兩制”下各司法管轄區駕駛車輛已成現實。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駕駛者除要面對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外,也需要知悉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理方法。澳門的逃避責任罪從學說選擇、罪狀和處罰制度設計以至司法實務不僅與其它國家和地區的類似制度脫節,還容易令包括灣區在內的三地居民在澳門發生交通事故後誤墮法網。因此,探索“一國兩制”下規範交通事故“不顧而去”行為的立法比較既彰顯理論價值,也體現實踐需要。三地對交通事故不顧而去行為評價存在差異性本屬正常,但澳門相應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性和質量問題相對突出,因此擬具體提出幾方面可從立法上進行改革的建議:第一,採納與澳門法律相協調的保障民事損害賠償說並輔以維護公安秩序說作為立法學說;第二,總體上將“不顧而去”非刑事化,涉及公物損毀的“不顧而去”維持刑事定性但改為半公罪;第三,調整有關罪狀及增設配套罪名;第四,訂定“不顧而去”非刑事化後的處罰條文,包括釐清是否須就事故召喚主管當局人員到場跟進及須將事故報告主管當局。
关键词:交通事故;不顧而去;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罪;意外後沒有停車罪;逃避責任罪
【域外法治研究】
16.德國近四十年網絡犯罪立法總述評
作者:劉夢(東南大學法學院和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
内容提要:德國經由上世紀國內法的初步探索與本世紀國內法與國際法的並進,在四十年間逐步實現了網絡犯罪刑法規制的逐步擴張與刑法條文的逐步完善。其網絡犯罪立法的重點領域同時涉及不純正的網絡犯罪與純正的網絡犯罪。德國針對網絡犯罪的刑事立法具有雙重價值取向,既為了打擊網絡犯罪而採取積極的立法應對,又為了捍衛刑法理論而採取消極的立法應對。但其消極取向仍有所不足,並引發了學界的反思與批判。德國的網絡犯罪立法歷程,能夠為我國今後的相關立法提供啟示。
关键词:德國刑法;網絡犯罪;演化進程;重點領域;價值取向
《澳門法學》是由澳門大學法學院主辦的綜合性法學學術期刊,創刊于2005年,每年四期。《澳門法學》一貫秉承學術研究的嚴謹性和開放性,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并以不斷推動澳門地區的法學理論發展,不斷推動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的區際法律比較研究為辦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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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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